矿山机械设备

8省多地因重污染停工停产停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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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大部天气已进严冬,加之国内疫情目前呈现多地局部爆发和零星散发状态,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我国多地发布工地停工令,涉及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四川等区域。唐山、安阳、太原、淄博及荆州等57个城市均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具体内容如下:

河北省

唐山市

1月22日,唐山市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自年1月22日9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邢台市任泽区

根据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自年1月2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该通知表示,工业企业要合理调控生产计划,年1月21日8时起严格按照《邢台市任泽区-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不限产、不停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严防“一刀切”。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相关企业,不限产、不停产,保障正常生产。重点企业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邯郸市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月21日12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前提下,全市域严格按照应急减排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河南省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建议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和济源等14个区域于1月18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

郑州市

郑州自1月22日10时将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调整为Ⅰ级响应。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郑州市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红色预警要求,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

企业停产时,污染防治设施应延后停止运行,确保停产期间污染物有效处置。

增加对国、省、市控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工业企业,依法提请当地政府采取关停措施。

豁免及未纳入管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炉。

此外,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

全市停止渣土、商砼罐车、建筑物料运输,停止办理渣土车、商砼罐车、建筑物料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经批准允许施工的工地项目必须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或纯电动车辆。

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Ⅰ级级响应期间允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项目除外);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粘贴绿色环保标识,或使用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

燃煤电厂1月22日16时至1月24日9时停止运煤。

允许运输的电厂、非电厂的各类企业、矿山、工地、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山东省

淄博市

山东淄博市于年1月19日12时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20日0时0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济南市

济南市自1月19日12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月20日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如下:

工业企业按照年度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

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的物流园区范围内的企业(民生保障类除外)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全面限行达不到国四排放标准的重型(含燃气)营运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东营市

东营市于年1月18日19时发布橙色预警,并于1月20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聊城市

山东聊城要求于1月19日1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菏泽市

菏泽市要求全市自1月19日18: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临沂市

临沂市1月19日10:00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20日10: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工业源按照最新修订的工业源减排清单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未纳入清单的企业按照清单内同类型同行业企业减排措施执行。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国四车禁运等。

济宁市

济宁市自1月19日1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20日12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应急期间,将派出督导组重点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泰安市

泰安市自1月19日15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月20日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山西省

从1月19日开始,太原、长治、临汾、晋城、忻州、运城、阳泉等地陆续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二级)响应。各地纷纷采取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要求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执行橙色预警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砂浆现场搅拌、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易起尘作业全部停止。据了解,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将持续到1月24日。

临汾市

临汾市自1月21日16时起,在沿汾河6县(市、区)、古县和临汾经济开发区将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Ⅰ级响应,在翼城、浮山、安泽等3县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吕梁市

吕梁市根据天气情况要求自1月20日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四川省

1月22日零时起,四川省启动17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其中12市橙色预警,5市黄色预警。建议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市自1月22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广元、遂宁、雅安、巴中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资阳市维持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成都市

成都自1月22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绵阳市

1月22日零时起,绵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达州市

达州市通川区、达川区、大竹县、达州高新区1月22日零时由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Ⅱ级;宣汉县、开江县1月22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Ⅱ级。

广安市

1月22日零时起,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级升级为橙色,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Ⅱ级响应措施。

列入限产、错峰生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和错峰生产计划执行,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5%以上。各类工业企业煤、渣、沙石等物料堆放必须进行全覆盖防尘处理;全市所有砂石厂(场)停止生产运行;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泸州市

泸州市从年1月22日0时起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黄色预警提升为橙色预警。

湖北省

宜昌市

宜昌市于1月21日1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及宜昌城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工业企业(含混凝土生产企业)按照《宜昌市-年度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

荆州市

1月21日16时起,荆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全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实施黄色预警等级下减排管控措施。

安徽省

蚌埠市

1月21日晚6时,蚌埠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III)预警。

江苏省

自1月21日18时起,徐州、连云港、淮安和宿迁4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连云港市

连云港市自1月21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来源:(各地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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