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皖银矿业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清算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处置项目
公告及报名期限:-06-09至-07-07
挂牌总价:.66万元
保证金总额:万元
保证金账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
户名: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标的所在地:银川
-标的简况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
重要信息披露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转让标的以现状移交,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3、列入本次处置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共计13项,主要为维修车间、宿舍楼、办公楼、地坪等,截止至评估基准日,本次清查范围的房屋均未办理产权证,无证载面积。
4、列入本次处置范围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以证载为准(如果证载内容与土地主管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簿内容不一致的,依据《物权法》规定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在建工程等以现场实物为准。
5、列入本次处置范围的现代胜达越野车(宁CG),截止至评估基准日,无机动车登记证。
6、转让标的在移交前发生的相关费用(水、电、物业、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7、转让方于年10月从中国银行灵武市宁东支行抵押借款万元,抵押物为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截止年10月31日,该借款无法偿还,中国银行灵武市宁东支行起诉至法院,目前该案件尚未结案。
8、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含税5%,设备含税13%,土地差额征税税率9%,转让方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开具项目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宁夏盐池县关于标的受让的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转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将报名资料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提交。
2、报名需交纳万元交易保证金(挂牌期满截止日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1)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的标的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2)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于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后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
(3)受让标的资产后,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手续,并于交接后10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承诺予以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4)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标的车辆最终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标的车辆最终受让方需在交完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过户完毕,方可提车。
5、标的车辆最终受让方需承担脱审车辆的审车、拖车费用以及车辆购买后的一切税、费;车辆购买前所涉及的违章费用由转让方负责承担(另有公告的除外);最终受让方若需车辆交易发票,请自行缴纳有关税、费后办理。
6、标的按现状转让,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7、本项目资产整体转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即可参与竞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转让标的所涉及情况已全面调查和了解,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转让方和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将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竞价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竞价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竞买人参与正当竞价的;
(5)通过竞价方式确定的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资产转让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6)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达成资产转让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7)资产转让协议签订后,阻碍协议生效的;
(8)最终受让方未按照转让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资产移交的;
(9)最终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拒绝与转让方进行资产移交的;
(10)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
3、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4、未能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由交易所予以无息退还。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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