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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南山东3省发布ldquo停


近日,河北、河南、山东等多区域先后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唐山市、石家庄市、沙河市、开封市、濮阳市和济宁市均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一、河北省

唐山市

日前,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月23-27日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小编将其中涉及钢铁行业相关内容整理如下:

石家庄市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Ⅱ级应急响应措施(与钢铁相关):

在保证公众日常生活、区域交通运输正常运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下,应采取以下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按照《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依据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②移动源管控措施。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主城区(三环路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内每日24小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矿山、洗煤厂、机场、燃煤电厂、钢厂、水泥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除各地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城市主城区(三环路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对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是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每日7∶00至20∶00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邢台市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沙河市

沙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二、河南省

日前,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称,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削减污染程度,缩减污染持续时间,根据《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建议安阳、鹤壁、濮阳、新乡、焦作、济源、洛阳、三门峡、郑州、开封、平顶山、许昌等2市(区)于22日中午2时开始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上述市(区)2个重点行业和生产负荷调整的7个重点行业企业减排措施、扬尘源和移动源执行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要求,其他行业按橙色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

漯河、商丘、周口、驻马店、信阳和南阳仍执行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要求。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请各地重点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预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电量,或借“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停下来”“设备调试、检修”名义规避管控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理。

同时,各地要主动对社会发声,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倡导公众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同心协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将每日通报各地管控情况,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导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依法依规处理。

开封市

月22日,开封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发出紧急通知,月22日2时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要求各县区及相关单位全力做好应急减排措施。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月23日雨后高湿,扩散条件转差,我省北中部和西部有轻度污染时段;月25日至27日,继续受高湿静稳不利扩散条件影响,我市有轻至中度污染过程。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经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我市于月22日2时启动橙色预警(II级)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预警响应期间,各县区要重点加大本辖区排污企业管控力度,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预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电量,或借口“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停下来”、以调试及检修设备名义规避管控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处理。同时,我市将重点督查企业、施工工地和车辆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对污染物排放量和用电量异常企业进行督导;加大对企业“一企一策”落实、企业重型货车停运管理、施工工地停工及“六个百分百”落实等情况的督查力度。濮阳市

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三、山东省济宁市

根据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预计月24日起,济宁市将出现一次持续性重度污染天气,峰值AQI均值将达到以上。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我市自年月23日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3日6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应急期间,省生态环境厅帮扶组将进行驻厂帮扶,市级各部门将派出督导组重点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预警,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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