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的通知
鲁知管字[]29号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我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号)精神,按照《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总体方案》(鲁知办字[]43号)要求,认真开展我省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下简称优势企业)组织申报和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企业申报
(一)组织申报推荐
各市局要做好优势企业的申报推荐工作,组织指导年(含)前被认定的山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附件1)自愿申报,登录系统录入填报相关材料并获得评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择优予以推荐,山东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并汇总上报。示范企业的推荐工作,由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条件要求和企业年度考核情况统一组织申报。
(二)企业申报方式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国知办发管字〔〕10号)要求,企业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管理系统(北京白癜风治疗去哪里哪里治疗白癜风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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